⒈管理全省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加工贸易工作。
⒉制定实施全省对外贸易和主要进出口商品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,参与拟订全省进出口商品年度计划、中长期规划;
⒊监测全省进出口状况,提出总量平衡、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;
⒋组织实施外贸发展多元化、以质取胜战略,指导企业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及创品牌工作管理;研究推广电子商务等国际贸易新方式;
⒌指导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;审核并申报重点管理商品的企业经营资格;
⒍审核、管理国(境)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本省代表机构;
⒎宏观指导外贸洽谈会、展销会、交易会等;
⒏负责全省进出口配额商品、许可证的管理和签发(机电产品除外);负责对台小额贸易、经贸往来样展品和捐赠物品的管理;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;
⒐指导协调全省外贸储运工作,负责国际货运代理权备案登记;
⒑联系进出口商会、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、省国际货代仓储协会;
⒒办理厅领导交办事项。
联系电话:0571-87051863